04292011040339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青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发改农经以[2010]3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和贷款,项目法人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输水管线阴极保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辽宁省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由青山水库枢纽工程及输水工程组成。青山水库枢纽工程总库容6.61亿m3,为大(Ⅱ)型水库,Ⅱ等工程。青山水库输水工程线路总长为71.022km,其中:输水管线长68.870km,无压隧洞长2152m。输水工程规模为17.1万t/d(流量为1.979m3/s),日变化系数采用1.22,工程最大输水能力为20.86万t/d。输水工程采用单管线输水,线路全长71.022km,其中管道长68.870km,隧洞长2.152km。输水管道分为两种管径,其中DN1600管道约61.654km, DN1400管道约7.216km。管线过河及地形复杂的地区采用钢管。管线末端接老合台净水厂,末端余压不小于0.06MPa,
2.2招标内容:
本合同工程对PCCP管、过河过路钢管实施阴极保护,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 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材料和设备的供货或采购;
2. PCCP管阴极保护材料和设备的安装;
3. 施工期间涉及的过铁路、过河、过道路等钢管段阴极保护材料和设备的安装;
4. 检测和监测系统安装;
5. 土壤腐蚀监测区段预留电缆的安装;
6. PCCP管间跨接电缆的安装及检测;
7. 输水管线沿线敏感位置的杂散电流测试;
8. 施工期间对环境腐蚀性和阴极保护相关的参数的测试,包括:土壤电阻率、自然电位、阳极输出电流、阳极接地电阻、保护电位等。
本合同工程控制性工期要求如下:
计划工期:2011年9月28日-2012年11月30日(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批准的化工防腐蚀施工电化学防腐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批准的中国防腐蚀施工二级资质。近5年内有过输水管线阴极保护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10号甲)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防腐蚀安全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9月16日上午9:30,地点为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经济开发区2-03号
联 系 人:杨新华
电 话:0429-322013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10号甲
邮 编:110003
联 系 人:李梦黎、孙莉
电 话:024-23862107
传 真:024-2386210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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