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装饰装修类、防腐工程类、
清淤类企业库建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工作,保证服务质量,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公开征集“装饰装修类、防腐工程类、清淤类”企业库,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申请入库,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装饰装修类、防腐工程类、
清淤类企业库
二、建库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霍工 联系电话:020-62315524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建库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5室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83546177
三、服务内容
本次公开征集的“装饰装修类、防腐工程类、清淤类企业库”适用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项目采购活动。本次建库各类别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库名称 工作范围
装饰装修类 适用公司范围办公、生活及生产场所等构建筑物的室内装饰装修工作。
防腐工程类 适用公司范围设备设施防腐施工作业。
清淤类 适用公司范围清淤工程。
四、企业库有效期
本次公开征集的“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装饰装修类、防腐工程类、清淤类企业库”有效期暂定为3年,自双方签订入库管理协议书之日起计算,每年对库内单位的资格资料进行排查,并及时通知库内单位对已过有效期的资格资料进行更新。若企业库有效期满,新的企业库尚未建立,则仍继续沿用至新的企业库产生。
五、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1.申请人参加入库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的入库申请;
3.各类别企业库对应的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企业库名称 资质条件 业绩要求
装饰装修企业库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室内装饰装修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发包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防腐工程企业库 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建构筑物或设备设施防腐施工业绩。
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清淤类企业库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水务工程(污水厂/净水厂/自来水厂/市政给
排水项目清淤施工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4、申请人应提供拟委派的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并提供自2020年12月起连续6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人未缴纳的,申请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5.申请人按照附件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六、申请人声明承诺函”内容签署盖章《申请人声明承诺函》;
6.申请人应在广州地区设有固定办公地点(如为自有,则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如为第三方无偿提供使用的,则应提供无偿使用协议书)。
7.本次建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征集的“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装饰装修类、防腐工程类、清淤类企业库”采用资格审查及择优的方式确定入库单位,资格审查及择优工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委员会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符合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1组资格审查评委,每组5名专家组建。
1.当装饰装修类、防腐工程类、清淤类企业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大于等于5家,且小于等于15家时,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为入库单位。
若申请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额;若因并列名次的申请人数量过多,导致超出15家入库单位上限,则以2020年资产盈利高的排前;若2020年资产盈利也相同,则以2019年资产盈利高的排前,最终选择15家申请单位入库。
2.当通过某类别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少于5家,则该类别建库失败。任一类别的建库失败均不影响其他类别的建库评审工作。
七、公告发布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7月 8日至2021年7月 12日
注:建库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1年 7月 13日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1年7月19日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上午:9 :30-11:00,下午:14 :00-16:00
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自建库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 号登记窗口)。
九、提交的资料
入库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入库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的,由申请人自行拟定;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入库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1)建库公告第五条“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2)入库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建库单位有权到入库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建库单位有权通报处理,取消该入库申请人入库资格。
十、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建库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期间向建库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38890467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十一、入库管理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结束后,获得入库资格的正式申请人须在收到入库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入库管理协议》(附件4),及时响应建库单位各项目采购活动,按约定的计价原则、结算方式进行结算,遵守建库单位的入库管理协议,服从建库单位的项目实施考核管理。
十二、本建库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zggzy.cn)、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建库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建库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1.(总)资格审查评审细则.doc
2.入库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docx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doc
4.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入库管理协议.doc
建库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