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太浦河原水有限公司-管桥防腐工程,项目代码:2109-330482-04-02-480202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太浦河原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涉及太浦河取水工程沿线管桥。
2.3招标范围:对嘉善段(共计14座管桥,约3042.03m2)、大云边界至池海路(共计16座管桥,约4033.8m2)、广陈段(共计13座管桥,约2045.93m2)及池海路(共计3座管桥,约617.51m2),共计46座管桥,总面积约9740m2,进行除锈防腐工作;
2.4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5质保期:2年。
2.6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9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具有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同时项目部人员必须有相应岗位的上岗证,且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当的施工经验和业务能力。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单位被《平湖市水务集团建设项目廉政风险人约束制度》认定处于禁止期内的,或投标单位投入本项目建设的人员中,有被《平湖市水务集团建设项目廉政风险人约束制度》认定处于禁止期内人员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101632973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0月18日下午16时前。招标人将于2021年10月20日下午16时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在2021年10月25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寄至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新华书店A座705室代理部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新华书店A座705室代理部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3-85669600,13567352762((邮递的各投标人务必随时跟踪邮件配送进度,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告知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快递件必须寄至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新华书店A座705室代理部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建议采用顺丰快递),且外层注明本项目工程名称。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代理公司将所有投标文件统一送至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封存。
快递外包装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且一个快递一个项目,一个快递件不允许装两个及以上不同项目的投标文件。(若外包装袋上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者一个快递件装了两个及以上不同项目投标文件的一律拒收)。
5.2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招标人将委托工作人员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及开标全过程录音录像。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5.4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水务集团4号楼(位于院内东北角)六楼601室(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中路48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采用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金融担保公司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未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而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时必须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商标六)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否则拒收。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本票、现金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银行汇票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招标单位账户名称:平湖市太浦河原水有限公司
账户:19340101040017258中国农业银行平湖市支行
7.2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4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太浦河原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解放中路48号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321-327号
邮编:314200邮编:314200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3-89116637电话:0573-85669600
传真:传真:0573-8566960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1016329734@qq.com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