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特公司)/2022年土建防腐零星维修工程/20211129-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1112900426
采购商: 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11-30 21:50:50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采购品信息
序号 采购品名称 规格 单位
1 土建 标准 次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 一、工程概算:单个项目工程5万元以内(含5万元)
二、工程地点:盐坪坝工业园区
三、工程范围:2022年宜宾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宜宾丝丽雅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丽雅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宜海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土建防腐零星维修工程
四、工期要求:按建设方要求时间完成
五、报价期间,报价人需向比价人(宜宾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报价保证金2000元整(公对公转账或银行保函,若报价人在比价人公司有到期债权的,报价人可以以书面承诺函方式将到期债权相应金额抵作该项目报价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14时00分前交纳至海丝特公司财务部,过时恕不受理。中选单位还需分别向合同授予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5000元整收取,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公对公转账或银行保函,若中选人在我公司有到期债权的,中选人可以以书面承诺函申请方式将到期债权相应金额抵作该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中选单位无故不执行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比价人可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年度合同执行结束后,比价人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中选人。未中选单位提交的报价保证金在比价人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还需按合同金额上限的3%提交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按5%交纳),在年度合同执行结束后,经核实无拖欠工资违约行为无息退还。
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照比价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