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202/10-SB-08)
1.招标条件
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水电站由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开发建设。目前,梨园水电站主厂房屋顶网架设计、制造及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拟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征集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合格投标人。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将在本公告中载明的报名截止日期后,根据拟参与投标的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对照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进行资格预审,对符合招标资质要求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函,对不符合招标资质要求的单位不作任何说明。投标单位需凭投标邀请函购买招标文件。
2.工程概况
梨园水电站位于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左岸)与丽江地区玉龙县(右岸)交界河段,是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上游与两家人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阿海水电站。电站坝址距丽江市、昆明市、攀枝花市公路里程分别为180km(经大东)、737km和485km。
梨园水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工程是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旅游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面板堆石坝、右岸溢流道、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及岸边主副厂房、左岸泄洪冲沙洞等组成。水库库容为7.27×108m3,电站装机容量2400MW(4×600MW)。
梨园水电站厂区布置于大坝下游侧左岸,主厂房尺寸为225.2m×33m×83m(长×宽×高)。主厂房净宽28m,上下游水下墙厚2.5m,机组间距34.5m,主机间长150.2m,安装间长58m,安装间左端设卸货场,长为17m。主厂房右端加长10m,上部布置水泵室及电气盘柜,下部布置厂区渗漏集水井和检修集水井,安装4台600MW水轮发电机组。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梨园水电站主厂房(主机间、安装间及卸货场)屋顶网架结构及屋面的设计、制作及施工安装。包括预埋铁件、钢网架、屋面、屋面排水系统(包括天沟和沿沟)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及网架的防水、防锈、防腐、防火的施工等涉及网架及屋面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厂房屋顶网架结构及屋面排水系统的设计、制造及安装;
(2)屋面压型板及墙面钢彩夹心板安装;
(3)防水、防锈、防腐、封堵、消防、排水系统等。
(4)其他
本合同工程的工期要求为: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5月1日,工程要求的完工日期为2014年7月15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通过了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甲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必须包括网架)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
(4) 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 施工经验:近5年内(2007-2011年)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类似或相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6) 财务状况良好。
(7)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并具有8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担任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兼任。总工程师应有10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3年及以上的项目总工,且项目总工也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兼任。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09~2011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设计及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水电站主厂房屋顶网架设计、制造及安装工程工程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在近5年内(从2007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的类似及以上规模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必须注明建设单位、投资规模、投产时间、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建设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7)拟投入主要人员基本情况;
(8)银行资信等级证明或投标截止日前基本帐户的资金证明(如果有);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10)现阶段和过去3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企业自述);
(11)证明投标人的其他资料;
(1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与时间
6.1 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www.chdtp.com(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821、822、823张巧春,可下载招标公告等。)
6.2 时间:2012年3月7日09:00~3月13日17:00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2年3月13日17:00。文字版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版以招标人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7.2资格预审文件文字版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按照“4、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的资格预审文件(一份),须在2012年3月13日17:00时前递交(或者邮寄)至9.1地址。
7.3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要求:
潜在投标人还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至下列邮箱:
(1)
330993954@qq.com;
(2)
yangziji@chdt.com.cn。
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文件(包括证书等资质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Office Word(2003版)文件。所有证书等资质文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水电站主厂房屋顶网架设计、制造及安装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须填“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水电站主厂房屋顶网架设计、制造及安装工程+投标单位全称《资格文件》”字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8. 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与文字版内容须一致并具有同等效力。
9. 招标人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6号
邮政编码:650228
电 话:0871-4327631 13759406401
传 真:0871-4327637
联系人:余常茂
9.2.招标代理: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座 六层
邮政编码:100031
电 话:010-83565838
传 真:010-83565893
联系人:杨子集(由于本人经常在外出差,有事请邮件联系,谢谢)
10、资格预审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将根据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报名数量决定采用何种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收到预审通过通知和投标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012年 3月6日
http://www.chdtp.com.cn/zbcg/staticPage/zhaobiaogg/2012/03/07/zhaobiaogg_79835_2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