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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2019年燃气输配工程防腐钢管等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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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链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0-09-09
公告信息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镀锌钢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镀锌钢管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镀锌钢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镀锌钢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表”所列,包括制造、包装、运输和保修、指导安装调试、检验和招标人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
2.2项目预算:人民币640万元。
2.3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起~2021年10月。
注:各批次的货物在接到招标人正式订单后五个日历天内(以中标人的承诺为准)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特殊情况下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到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如有授权);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人本次招标所需货物。
3.3若代理商投标,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直接投标无需此项);
3.4投标货物的材质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一年度的国家级认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也可提供原材料生产厂家所供热轧板卷的质量合格证明)或所提供的报告、证明在有效期内的;
3.5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一年度的该投标货物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合格证明或国家级认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的检测报告一份或所提供的报告、证明在有效期内的;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7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nantong.gov.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
5.3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用25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9 月  28  日 9:30(北京时间) ,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递交投标备用文件、样品及投标文件解密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工农南路150号)] (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特别提醒
8.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十楼
联系人
吕荣才、邵嘉慧
联系人
吴笑融
电  话
0513-85509648
电  话
1338235554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sitc.js@vip.163.com



2020年9月 8 日

附件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项目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样品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如有授权)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所需货物的生产或销售。
注: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须从诚信库获取并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
制造商授权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直接投标无需此项);
注:制造商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均上传至制“造商授权书”模块中
投标货物的材质的检测报告或质量合格证明
投标货物的材质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一年度的国家级认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也可提供原材料生产厂家所供热轧板卷的质量合格证明)或所提供的报告、证明在有效期内的
投标货物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抽样检验合格证明
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一年度的该投标货物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合格证明或国家级认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的检测报告一份或所提供的报告、证明在有效期内的
诚信承诺书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承诺。(格式后附)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0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
证明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
注: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13款的规定一一对应编制,如有缺项漏项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此项上传至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资料”模块中
……
……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样品:满分14分;
(2)商务标:满分12分;
(3)投标报价:满分74分。
样品
项目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样品
(14分)
样品
投标人需提供规格DN15和DN20各30cm的样品。评委从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及相关资料或说明对样品质量、重量、内毛刺处理及外观等进行打分,所有样品经评委横向对比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后评定最好的得14分,第二好的得9分,第三好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
注:所送样品上不能出现铸造标有制造厂商名称或品牌标识的任何能识别投标人的标记。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附前表规定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样品,样品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第17.4款,样品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登记编号。
投标人的样品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样品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标
项目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标
(12分)
业绩
(4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提供类似本项目投标货物销售给地级市及以上燃气公司的业绩,年销售量不低于500万元的销售合同或有效增值税发票(不同采购单位的业绩在一个年度内可累计,但不可跨年度累计,每满500万元算一份,业绩证明如是以单价合同提供的,必须附有与之相应的有销售总额的增值税发票,累计金额须符合要求,并做好汇总目录)。有一份不得分,每增加一份有效的累计金额得1分,最多得4分。
注:销售合同须从诚信库获取并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列入投标文件的其他所需材料。
服务承诺
(8分)
产品质保期为不得低于12个月(不满足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承诺产品质保期每增加6个月加0.5分,最高得3分。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评委根据投标人在江苏是否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相关技术人员,限时服务、定期回访用户制度等售后服务内容打分。满分1分
承诺接到招标人正式订单后5个日历天内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不得分(大于5个日历天的以不满足按否决投标处理),每减少一个日历天加1分,最高得2分。
承诺所投货物镀锌后表面进行钝化处理的得2分,未处理不得分。(格式自拟)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74分)
确定有效报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5≤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4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1.5分,扣完为止,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中间数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注:1、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中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商务标中业绩合同),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2、若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或其他证明,一经查证,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3、如业绩证明是以有效增值税发票提供的,需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列入投标文件其它材料中供评委查验。有关业绩的资料,须做好汇总表(格式附后),与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一一对应,如未按要求编制,有可能造成所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后果投标人自负。
4、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1.2评标流程
资格审查评审→样品评审→商务标评审→投标报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样品、商务标投标报价的开标。从样品、商务标、投标报价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保留两位小数。
1.3 评审标准
1.3.1初步评审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3.2 详细评审
(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样品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4评标程序
1.4.1 评标准备
(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4.2 初步评审
形式性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1.3.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1.4.3 详细评审
(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1.3.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对该投标人各分项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
(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1.4.4 澄清、说明或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5 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1.5.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得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综合得分最高者有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1.5.2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本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
1.5.3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招标人有权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第一中标候选人需无条件配合。如经实地考察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出质疑并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本项目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
1.5.4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发生与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和技术标评审中已加分条款不符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则终止合同。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本项目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
1.5.5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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