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土建工程防水(含防腐、保温)专业分包,招标人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4.7亩,总建筑面积约27045.0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区内新建固废预处理车间、固废焚烧车间、固废资源化利用车间、固废及资源化产品存放车间。其中排水管渠污泥处理规模20t/d(含水率80%),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规模100t/d,绿植垃圾的处理规模20t/d,建筑垃圾处理规模500t/d,固废焚烧处理规模300t/d,危废转运1200t/a,固废资源化产品20万吨/年。建设规模:新建厂房固废焚烧车间(框架核心筒结构)、固废预处理车间(框架结构)、固废资源化利用车间(钢结构)、固废及资源化产品存放车间(钢结构)、门卫(框架结构)、三个钢结构连廊;项目新建建筑面积如下:固废焚烧车间(3层、建筑高度42m、局部60m)、建筑面积8610.08m2;固废预处理车间(3层、建筑高度18.5m、局部建筑高度20.7m)、建筑面积10110.76m2;固废资源化利用车间(局部2层、建筑高度14.30m、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4244.06m2;固废及资源化产品存放车间(1层、建筑高度14.6m、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4015.54m2;门卫(1层、建筑高度4.40mm)、建筑面积64.57m2;1#钢结构连廊(2层、建筑高度15.5m)、建筑面积51.6㎡;2#钢结构连廊(2层、建筑高度13.3m)、建筑面积53.6㎡;3#钢结构连廊(2层、建筑高度10.3m)、建筑面积47.10㎡。 2.2计划工期:项目开工到完工(交工)时间,固废焚烧处理项目为660日历天,其它项目为420日历天,附属配套工程要与固废焚烧处理项目同步完工;项目环保验收(指设备及其它安装)和竣工验收(包括土建和设备)时间按照设备完工、调试进度要求,但最长不超过90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其中:焚烧车间结构施工工期450日历天(含桩基础),预处理车间290天(含桩基础),固废资源化利用车间、固废及资源化产品存放车间210日历天(含桩基础); 传达室工期60天(具体进场开始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3质量目标: 2.3.1防水(含防腐、保温)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执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后须保证不渗漏,不积水,极易产生渗漏的节点防水设防应严格按照防水层质量检验标准严格掌握主控项目。 2.3.2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随时接受发包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并提供便利条件,按照工程师合理要求施工、返工或整改;发包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不能免除承包方应该承担的责任。 2.3.3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须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2.3.4质量要求:确保合格,争创“瓯江杯”。创杯费用、奖励等包含在总价内,不再额外奖励。 2.4招标范围: 2.4.1本工程防水(含防腐、保温)专业分包工程招标范围混凝土基础防腐、屋面防水和保温等施工内容,工作包含且不限于施工人员组织、施工组织专项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作业、资料报验、材料送检及复检、竣工资料、质保期保修等相关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其他说明如下: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宿舍根据实际情况自理。 2.4.2本工程防水(含防腐、保温)专业分包工程计划工期: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防水、防腐和保温分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具体根据招标人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服从项目部进度要求和管理。如果中标方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通知中标方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中标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步骤,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完工工期限要求。前述所有要求的相关费用已包括中标价格内,各单体计划工期具体详见如下: (1)固废资源化利用车间、固废及资源化产品存放车间建设单位要求2025年12月30日完工、投入使用;应标人必须在投入使用前一个月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确保正常使用; (2)固废预处理车间建设单位要求2026年2月份完工、投入使用;应标人必须在投入使用前一个月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确保正常使用; (3)固废焚烧车间建设单位要求2026年10月15日完工、投入使用;应标人必须在投入使用前一个月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确保正常使用; 2.4.3本工程防水(含防腐和保温)专业分包暂定预算总价约人民币67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具体根据总包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服从项目部进度要求和管理。如果中标方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总包有权通知中标方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中标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步骤,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完工工期限要求。前诉所有要求的相关费用已包括中标价格内。 2.4.4分包方式及要求: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验收,自负盈亏,同时自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中标方不得再分包或转包,施工期间分包人必须自觉维护总包的企业信誉,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单位发生直接工作关系,否则按违约进行处罚。总包方负责提供用水、用电及板房宿舍(二层、一层各一间)。总包方除负责提供塔吊及物料提升机外,其余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登高作业设备、机具、工具、三级配电开关箱及线缆,照明灯具等均由施工班组自理。材料装卸、运输费用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总包方提供机具仓库壹间。 2.4.5文明施工:按市级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并承担自身范围的安全文明责任及赔偿。 2.4.6施工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具体做法详见施工图(电子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1)具备有效的(证书在有效期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网页复制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已入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供商库专业工程类名录。 ②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2020年9月1日起须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造价达到400万元或以上的防水或保温或防水及保温专业施工分包工程项目,并已通过竣工验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以及(整体或分项)竣工验收佐证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上午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在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购领时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建设集团入库网页截图,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
1014884587@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人员确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下午14时3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666号汇富大厦303室 联系人:岑先生、邱先生(项目部) 电话:0577-88226317、13758825826 代理机构: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5381482055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