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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802露天跨行车梁、柱除锈刷漆招标采购需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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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链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0-07-04
编号:SDJJ-2020-17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需求信息
1.  采购标的
1.1  采购标的名称:【锻件公司】802露天跨行车梁、柱除锈刷漆
1.2  数量 :1项
*1.3.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期限和交付地点: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或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实施地点为: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1.4.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工程款的80%,结算办理完后支付到工程结算款的97%。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若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支付余下的3%的工程结算款。
2.  技术要求
    2.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见投标函。
2.2  具体的技术要求:
2.2.1详见:802露天跨行车梁、柱除锈刷漆技术要求。
2.2.2投标时施工单位充分考虑安全措施,必须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安全。中标后施工方需要提供完整的安全施工方案到我公司安全技术部备案,得到肯定答复后方可进行施工。
2.2.3另外由于该工程属于改造工程项目,请投标单位充分考察现场的实际情况,再进行投标报价,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安全、措施引起的调增费用,不计入结算。
2.3  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的投标报价说明:
2.3.1  本项目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2.3.2  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密闭运输费、二次材料搬运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风险费等以及辅材料费、临时设施费、临时用水用电的所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检验试验费(含甲方指定或特殊抽检费)、固废除渣外运、固废厂内转运等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中标后,不论工程量增减,全费用综合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2.3.3  本工程渣场处置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设方不提供渣场。
2.3.4  本工程土石方场内转、外运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2.3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结算价
2.3.1  全费用综合单价结算价=以中标人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子项全费用综合单价×工程量+变更工程量总造价。
2.3.2  工程量:按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收方及《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计量规则计算,最终以招标人审定的工程量为准。
2.3.3  全费用综合单价以中标人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
2.3.4  变更工程量的编制依据,按2008系列定额组价,人、材、机按当期造价信息价计入,如果造价信息没有的,以甲方审定金额为准。
2.4  验收要求
工程按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投标函及技术要求检查验收。
3.  商务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件执行。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3.2  提供招标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
3.4  投标人实力:近三年内本次招标采购同类工程的汇总表及业绩表(合同或证明同类工程资料),提供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投标有效期:5天(开标之日起算)
*3.6  采购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36万元;
*3.7  投标文件:2份;所有投标项目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分别装订、密封投递。
3.8  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17:00前  
3.9  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不适用)。
3.10  履约保证金:(本次投标不适用)。
3.11  中标服务费:我公司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金额四舍五入至元位;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大渡口支行茄子溪分理处;开户行账号:3100026709022102890。
3.12  投标人有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无效,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提请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查处并承担赔偿责任。
4.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4.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信息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4.2综合评分法的评分标准:总分值(100分)=商务评分(50分)+技术评分(50分)(技术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商务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得分最高投标人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5.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附件3)。
6.  联系方式
6.1  联系人及电话
部门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采购部门
周文
023-62733052
13617696085
招议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吴剑雄
023-62733102
13996134500
投诉部门
罗耀义
023-62733247
13983875173
6.2  采购部门联系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动力部  邮编:400083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
6.3.1  书面密封文件:由采购部门联系人收取;
6.3.2  电子文件:邮箱479zb@sina.com  传真023-62733097(邮箱和传真仅限接收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如是电子邮件投标的,请投标人在邮件主题中以“SDJJ-2020-17+贵公司简称”的形式予以概述。
6.4  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网站www.csiccq.com,我公司将及时在该网站上发布本次招标采购的澄清和修改信息,该网站同时发布我公司其它采购需求信息。
6.5  招标文件所列“*”号项,为一票否决项。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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