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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防腐保温工程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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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链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1-09-30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防腐保温工程项目二次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防腐保温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人(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防腐保温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1-167
三、招标内容及概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各装置、车间、蒸发池、废渣填埋场、两条排水管线以及生活区换热站的设备、管道、设施、钢结构、土建防腐保温施工,以及公司所属各单位委托脚手架施工方从事与其承包项目无关的脚手架搭拆工作,如配合车间检修,检测部门检测、其他特殊专业施工所需措施中脚手架的搭拆(脚手架搭设范围日常限于中央马路以北的地点,在大修、中修、小修及紧急检修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安排在中央马路以南作业)。
本项目涉及的防腐是指按甲方要求所开展的防腐蚀作业(涉及树脂类、涂料类、块材防腐蚀施工等)。
本项目涉及的保温是指按甲方要求所开展的相关绝热作业(涉及设备、管道、设施的保温施工、隔离,耐热料的涂抹等)。
本项目涉及的脚手架搭设是指按甲方要求所开展的架子作业(涉及正常的架子,炉内作业,特殊高空平台等)。
本项目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项目材料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认价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投标人须具备的专业资质: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法的防腐保温专业承包工程壹级以上资质(含壹级)。
2)相关的质量体系文件。
3)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防腐保温的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相关质检、安全、材料、财务、技术人员需持证上岗。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等关键页面,原件备查、用户联系方式、用户反馈意见(包括供货数量、投用时间、运行状况)。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6、不允许转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注册资金不得少于7000万元。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携带注册时提交的相关应资质资料及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开标现场查验。如未携带或与提交资料不符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加盖公章须带防伪编码,如无防伪编码请在注册登记所属地备案机关开具证明材料。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2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5万元。
七、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与时间: 2021年9月7日-2021年10月2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8:00,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2:00
八、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缴纳帐户:(220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00644973
行号:10488100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35万元)
开户名: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密地区分行
行号:1048 8400 1015
账号:1076 2923 1866
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uanghui.com)下载招标文件。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
说明: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1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并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审核通过)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原件。
十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商务联系人:刘璐           电话:0991-2363029
项目技术联系人:张彩萍         电话:18399894138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魏子龙     电话:18299351007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二维码: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