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防腐保温及涂漆保运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防腐保温及涂漆保运施工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1040842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10408425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河南省广渠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龙源防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91.927418 203.991083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1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 1年(计划日期为2022年1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金颖 电话:09516970520
邮箱:
15013934@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
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