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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询价采购)【2024年3月份月度零星防腐、保温维修施工,/7297-PS2024062741703】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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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链接]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4-07-01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3月份零星防腐保温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6月28日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1.     项目名称: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3月份零星防腐保温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UG72;
3.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采购内容: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3月份零星防腐保温项目,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     项目实施地点: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     工期:30日历天或自报最短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
7.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7.1 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7.2 业绩要求
(1)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防腐保温施工工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施工内容页等,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7.3 人员要求
7.3.1 项目经理:
(1)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证书复印件)。
7.3.2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2)HSE负责人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4 信誉要求
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7.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8.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9:00至2024年7月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1)登录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获取采购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 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10-8639 5191。
(2)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找到对应的项目,将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缴纳的平台使用费凭证,作为本系统的标书费凭证上传(务必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否则将导致供应商后续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技术支持:4008188227转2)。
9.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30,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完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6会议室。电子响应文件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报价页面以附件的形式上传递交。
供应商可选择以下2种方式之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A.供应商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以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将响应文件密封后快递或送至: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邮编100073),马驰收,18010137065。快递发出后请将快递单号发送至machi3@sinochem.com,邮件名称统一为:ZUG72-供应商名称-快递单号。
B.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至: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6会议室。
注:采用A方式的,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快递时间并自行承担因邮寄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
(2)当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0.  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上发布,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郑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与该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
12.  异议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13.  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大王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李新强
电话:0546-6873007
电子邮件:lixinqiang01@sinochem.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马驰、刘梓晗、付泽淞
电话:18010137065、010-8392 3342、010-8392 3527
邮箱:machi3@sinochem.comliuzihan@sinochem.comfuzesong@sinochem.com
2024年6月28日